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八条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四十条 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选村级单位样本核实及小区划分工作的通知

汕人调办字〔2015〕5号

  

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一阶段的抽样工作已经完成,按照省人调办的统一部署,现将中选村级样本名单及其地址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时、按要求完成下列有关工作。

  一、核实村级样本

  村级样本信息的核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中选村级样本单位的名称、代码、城乡属性、人口数据等进行核查;二是绘制中选村级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内各村级单位的边界图。

  村级及以上单位的名称和代码要与省统计局统一维护的《区划代码库》相关内容一致。

  确定村级边界的工作流程和要求:1.在中选村级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地图内标绘下属各村(居)边界,确保各村级单位的地域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本乡镇、街道地域;2.村级单位必须是一块完整连片、界限范围明确的地块,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作标志,做到清晰明确、易于识别。若抽中的村级单位没有明确地域范围的(如有些镇的居委会实际上是用于存放整个镇的非农人口,并没有明确的行政管辖区域),请于7月31日前上报市办;3.在坚持完整地域原则的前提下,村级单位要尽可能与行政管辖界线保持一致;4.抽中村级单位边界标绘完成后,县级调查机构要对村级单位边界地图进行拍照保存,村级边界图先用图片文件保存,具体报送方式和时间等国家通知。

  绘制边界地图的具体做法可参考《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小区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附件2)有关规定。

  二、对人口规模较大的村级单位进行分块

  (一)根据省局下发的中选样本,各地要对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万人的中选村级单位,按5000千人的标准划分若干块,以减轻小区划分的工作量。分块的原则为:常住人口大于1万小于1.5万的,分两块;1.5万-2万的分三块,以此类推。

  (二)进行切块划分时,必须保证所划分的“块”完整覆盖整个村级地域,各“块”必须是完整连片的区域,“块”与“块”之间有明显的,唯一的分界线。

  (三)各市(区)将分“块”结果和分“块”边界地图进行拍照,并于8月9日前上报市办,由市办统一上报省办进行调查“块”抽样。

  (四)市办于8月17日前将省抽中的“块”反馈到各地,由各地组织对抽中的“块”进行小区划分。

  三、对抽中村(居)委(或“块”)进行调查小区划分

  调查小区的划分结果不仅影响到日后调查员入户登记的工作量,同时对样本的代表性也有直接影响。各地要利用村级单位行政资料或走访知情人等方式,使用相对可靠的人口数据进行调查小区划分。

  调查小区原则上按80个住房单元,常住人口250人左右进行划分。调查小区必需是连续或连片的住房单元,要保证小区边界的完整性,小区与小区之间只能存在一条边界线,小区之间既不能有重叠也不能有空隙,所有调查小区合起来的地域范围应正好覆盖本村地域范围。各地要对划分后的调查小区进行编号,形成被抽中村级单位的调查小区编号清单,于8月25日前报市办。

  联系人:许少武   联系电话:88970385

  电子邮箱:gd05sh@gd.stats.cn

附件:1、汕头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选村级单位名单

         2、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小区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



汕头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代章)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小区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

一、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制定本细则。

二、调查小区是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的最终区域,根据抽样规则,调查小区归属省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指地区、地级市、州、盟)、县级(指县、区、县级市、旗)、乡级(指乡、镇、街道),以及村级(居委会、村委会)共五级区域。

三、调查小区所属县级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国家行政区划一致。乡级及以下区域以统计用行政区划为基础,依据行政管辖情况,按地域原则划定。调查小区划分仅用于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数据的收集汇总,不用于人口调查工作以外其它工作。

四、调查小区划分和绘图要利用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国土、公安、民政、规划等部门已绘制的相关地图资料进行。各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如有条件,能获取遥感影像和相关地理数据,也可作为调查小区划分和绘图的基础资料。

五、村级单位清单的确定

(一)各地依据村级单位抽样框整理规则,通过《社区表录入平台》,确定本地村级单位清单。

(二)在村级单位清单确定后,国家按照抽样细则规定,抽取1%人口抽样调查村级样本,一旦村级样本确定,未经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批准,不得变动。

六、抽中村级单位边界的确定与标绘

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各乡级人口调查办公室,于2015年7月31日前,对核准的本乡级所辖抽中的村级单位,会同村级人口调查小组进行边界确定和标绘工作。

(一)确定村级单位边界遵循的原则

1.确定村级单位边界时,必须在县级调查办公室划定的本乡级地域范围内进行,做到所辖村级单位的地域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本乡级地域。对村级单位地域范围存在争议的,要在实地勘察基础上,由乡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协调明确责任范围,确保相邻村级单位共用同一条边界线。

2.坚持完整地域原则。村级单位必须是一块完整连片、界限范围明确的地块,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道路、河流等)作标志,做到清晰明确、易于识别,切实起到清楚界定地域范围、明确调查责任分工的作用。

3.在坚持完整地域原则的前提下,村级单位要尽可能与行政管辖范围保持一致。行政管辖地域完整、界线明确的,以行政管辖界线作为边界;行政管辖地域不完整或界线不明确的,要结合行政管辖情况和人口调查工作需要,落实完整的地域并确定边界。

4.确定村级单位边界时,要尽可能的利用相关地理界线作参考,确保边界落到实处并与实际地理位置相符。

(二)村级单位边界标绘步骤

1.乡级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抽中的村级人口调查小组,对抽中村级单位地域范围进行核查,实地明确村级单位的界限范围。

2.多种途径获取人口普查、经济普查边界图和及其他相关地图资料。

3.召集抽中村级单位调查小组熟悉本地地理环境和本村级单位管辖范围的工作人员,在纸质地图上,依据本乡级区域界定的地域范围,明确村级单位范围,由相邻村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认定各村级单位边界,手工标绘村级单位边界线,并注明边界相关信息。

4.在标绘村级单位边界的同时,要在边界相应位置标注边界的名称信息。以明确的地物(道路、胡同,围墙、河流、田埂等)为分界标志的,注明分界标志地物的名称;没有明显地物作为分界标志的,要依据村级单位边界线两侧建筑物或其他地物的名称,对边界线做文字描述并进行标注。

5.县级在所有抽中村级单位边界标绘完成后,对村级单位边界地图进行拍照保存,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图片文件通过上报平台报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并于8月15日前报全国人口调查办公室。

(三)制作并打印《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于2015年8月1日前下发村级单位调查小组,供划分调查小区绘制边界使用。

对地域面积较大的村级单位,要采取分幅多张打印方式,保证打印的《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足够方便划分调查小区、标绘小区边界使用。

(四)大型人口规模村级单位的分块

1.分块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大型人口规模村级单位调查小区划分的工作量,总的原则是既要减少大型人口规模村级单位调查小区划分的工作量,同时保持村级单位分块时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块规模大约5000人。如果村级单位的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则可对其进行分块。分块的具体原则是:常住人口大于1万小于1万5千,分两块;大于1万5小于2万,分三块;大于2万小于2万5千,分四块,以此类推。

2.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确定在抽中的村级单位中满足分块条件的村级单位清单,并及时逐级下发。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乡、村级人口调查机构,根据掌握的人口资料,对需要分块的村级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分块。分块的边界规则和标绘可参考村级单位边界的划分和标绘。

3.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将划分和标绘带有分块边界的地图进行拍照,并将分块结果和分块边界地图及时报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

4.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对分块村级单位按分块数量简单随机抽样,抽取其中一块作为整个村级单位的代表,进行调查小区的划分。

5.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村级单位的分块工作,并要保存相关村级单位分块的原始资料和备份。

七、调查小区的划分、地址编码和边界标绘

(一)调查小区的划分

村级人口调查小组依据《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于2015年8月31日前,实地考察,并参考行政管理资料,对本村级单位人口居住分布情况进行了解,并按完整地域原则,将本村级单位地域范围划分为若干个调查小区。

1.调查小区的规模原则上按一个调查员能够承担的工作量确定,一般控制在80个住房单元,常住人口250人左右,并尽可能是连续或连片的住房单元。

2.调查小区必须是一个完整连片的区域。各调查小区不能重叠,也不能遗漏,同一村级单位内划分的调查小区要完整覆盖该村级单位地域。

3.调查小区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作为标志(道路、胡同、围墙、田埂等),以便于明确责任分工。

(二)调查小区边界的标绘和信息采集

村级人口调查小组在《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上手工标绘调查小区边界和相关信息。

1.村级人口调查小组结合调查小区边界实地划分情况,在《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上,标绘各调查小区边界线。

《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上的信息能够判定调查小区边界确切位置(道路、胡同、围墙、田埂等)时,按确切位置进行标绘;《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上信息无法显示调查小区边界确切位置时,根据实地勘查情况,在地图上判断调查小区边界的相对位置进行标绘。

2.标绘调查小区边界的同时,要在边界相应位置标明名称信息。以明确的地物(道路、胡同、围墙、田埂等)为分界标志的,注明相应地物的名称;没有明显地物作为分界标志的,要依据调查小区边界线两侧建筑物或其他地物的名称,对边界线做文字描述并标注。

3.在《村级单位边界图底样》下方相应位置填写划分的调查小区个数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形成的《调查小区分布图》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乡级人口调查办公室。

(三)调查小区的命名和地址编码

对划分的调查小区,按位于西北角位置的为“001”号,以顺时针从外到内依次顺序编号,并根据其编号分别命名为“第XXX调查小区”。以各调查小区的编号作为其地址代码。

(四)村级单位调查小区分布地图的上报和备案

1.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各乡级调查办公室,在村级调查小组相关人员的配合下于2015年9月1日至9月20日对收集的村级单位《调查小区分布图》进行拍照。

2.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村级单位调查小区划分结果逐级上报,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全国人口调查办公室。县级调查办公室同时将《调查小区分布图》照片报省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备案。

3.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制作并打印输出抽中的《调查小区图底样》,于2015年10月15日前下发至各村级调查小组,供调查员绘制《调查小区图》使用。

八、1%人口抽样调查标准地址码库的生成

各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在本县级抽中村级单位清单的基础上,根据调查小区划分的结果,生成本县级单位各村级单位的调查小区数目清单,于2015年9月20日报地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并于2015年9月底前逐级上报全国人口调查办公室,全国人口调查办公室统一抽样编制生成1%人口抽样调查标准地址码库并反馈各地,供登记录入使用。

九、边界数据资料的报送和验收要求

各级人口调查办公室要组织做好村级单位区域边界数据文件等资料的报送和验收工作。县级调查办公室要对照村级单位清单,将需要上报的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地、省级调查办公室要对下级报送的村级单位边界数据文件等资料逐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保齐全无误。

根据本细则工作时间要求,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分别通过上报平台上报《村级单位边界图》、《调查小区分布图》和《调查小区图》,大型人口规模的村级单位分块的,《村级单位分块图》也要上报到平台。

十、调查小区图的收集保管

县级人口调查办公室于2015年11月30日前收集《调查小区图》,妥善保管以备以后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