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八条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四十条 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汕头市召开1%人口抽样调查动员暨市级综合试点工作观摩会议

  

  8月25-26日,汕头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动员暨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在汕头市花园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市统计局局长陈捷锋,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郑映微,市协调办工作人员及各区县人口抽样协调办分管领导、业务骨干,金平区各街道业务人员共七十多人。

  会上,陈捷锋局长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动员,并就如何扎实有效地搞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讲了两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强领导,掌握情况,学懂弄通1%人口抽样调查的指标体系,为搞好1%人口抽样调查做好充分准备;要扎扎实实,实事求是抓好综合试点、宣传、入户摸底和登记等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会议期间,郑映微副局长陪同陈捷锋局长一起来到金平区广厦街道试点工作现场,随同调查员到两户调查户家现场登记,观摩调查员使用PDA进行入户登记全过程,指出要切实通过试点达到发现问题、找出难点、剖析疑点、提供思路的目的,为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实践基础。

  这次会议,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就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组织流程、各项工作细则、调查表填写说明、《户主姓名底册》填写以及PDA的使用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组织参会人员入户观摩学习了1%人口抽样调查市级综合试点现场登记流程。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全面了解了试点入户登记的基本情况,熟悉了调查员手持PDA入户登记的全过程,观摩活动结束后,大家就入户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探讨、交流,达到了现场观摩的预期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普查中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