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八条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四十条 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汕头市召开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框整理工作会议

  

  5月6日,汕头市人调办召开了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框整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市人调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郑映微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人调办主任、人口抽样调查业务骨干及市人调办各专业组负责人近30人参加了会议。

  郑映微首先传达了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框整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做好抽样框整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对整理抽样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抽样框整理工作,加大对工作督查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培训,明确责任,严把数据质量关。要认真开展培训、调查、报表填报、审核、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全面,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推进;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收集。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做好比较评估,确保调查数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四是做好PDA设备的准备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对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框整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详细讲解样本框整理工作的内容、工作流程以及《社区表》指标解释和填报方法。



人口社会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