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配合开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汕农普办字〔201724

各区(县)农普办: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农普办字〔20176)精神,省农普办将于5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省农普办组织各抽查组于54日集中培训,55日开始奔赴各抽查地区开展抽查。现就配合省农普办在我市开展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要将抽查工作作为进一步检验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评估和保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确保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农普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护短、不夸大,主动配合省抽查组做好本地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二、认真学习省农普办下发的《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吃透方案精神,遵照抽查的步骤流程,统一行动,积极协助抽查。 

  三、做好本地区迎接事后质量抽查的组织工作。被抽中的地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本地抽查配合工作相关人员的组织和培训,要强调纪律意识,不得以任何原因干涉干扰抽查组的工作行动。 

  附件:  1、《关于配合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汕头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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