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这次会议是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研究部署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刚才,王保安同志简要汇报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准备情况、工作安排和下一步打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作了很好的发言,表示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农业普查工作。自今年6月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方案、组织专项试点、落实经费保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打下很好的基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最重要统计调查方法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决定每10年进行一次,并于2006年8月颁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将农业普查纳入到法制化发展轨道。1996年和2006年,我国先后进行了两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10年,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生产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历史性变化,一些方面通过量的积累,达到了质的升级。现在农业生产基本不受一般的旱涝灾害的影响,过去“两丰一平一欠”,现在我国粮食产量连续12年丰收,农业生产能力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民收入增速连续6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差距缩小,某种意义上也是质的提升。农村人口结构布局、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进行第三次农业普查,不仅是我们贯彻农业普查条例的需要,也是现阶段推进我们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开展农业普查,是找准“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业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要补好全面小康的短板,就要摸清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这次普查2016年启动,2017年出数据,2018年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刚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承上启下的中期,是各项建设任务查漏补缺、校正航向的紧要关头,对于最后阶段冲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开展这次农业普查,既有利于我们更加精准地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更加及时有效地调整、完善农业农村政策,也有利于全社会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更加重视统筹城乡发展,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为加快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营造良好的环境,拿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其次,开展农业普查,是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变化、科学指导农业农村发展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从农业看,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规模经营形式日趋多样,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成长,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约束越来越强。从农村看,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涌现,乡村治理单元不断变动,区域差异更加明显。从农民看,收入构成不断变化,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就业渠道更加多元,按户籍和常住地统计的农村人口劳动力数量差异越来越大。开展这次普查,找准农业发展变化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弄清农村发展变化的规律,揭示出农民收入、消费、就业、居住等的变化趋势,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有效地推进农村改革,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奔小康、农村可持续发展。
第三,开展农业普查,是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服务、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数据和信息需求的现实需要。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是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农业普查的法定任务。在信息化加快发展、大数据应用日益普及的当今时代,社会各界对全面性、权威性、准确性的数据需求也在迅速增长。对于农业生产经营者来说,需求更加迫切。比如,现在电商开拓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很高,将来有农村普查数据的支撑,发展农村电商就更有针对性。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产品全面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农业生产经营者更加需要数据信息来找准自身发展定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面向市场日渐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导形式,需要数据信息来安排生产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多。通过农业普查,可以更新常规统计调查的抽样框,提高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统计调查信息服务,以利于更好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更加有效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更加有力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应当看到,农业普查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大社会动员工作,任务极为艰巨复杂。在普查范围上,这次普查将对全国所有的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经营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涉及3万多个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和100多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普查对象上,农民众多、居住分散、流动频繁,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更加注重保护隐私和商业秘密。在普查内容上,既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又增加了不少以往所没有的新指标,还有许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调查的内容。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农业普查涉及的范围更广,工作难度更大,质量要求更高。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关于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通知》讲得很明确,就是要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在摸清基本家底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摸清新情况、新变化。
一是查清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农业生产新气象。我国今天的农业,远非10年前可比。但农业现代化究竟进展到什么水平,特别是下一步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还需权威、可靠的数据来支撑。要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查清农业从业者、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农业生产与结构等方面的情况,弄清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种类、经营等情况,回答好“谁在种地”、“地种了什么”、“怎么种地”等问题。要查清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等新变化,弄清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和入股等方式的规模多大,实施时间多长,经营成效如何。力争从普查数据中找出发展规律,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比如,两年前土地流转是用租金换取土地的经营权,现在这种方式可能要被托管、股份合作代替。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避免了高地租带来的经营压力,又能享受规模经营的好处,这些都在变化之中,要通过指标设计和问卷调查搞清这些问题。
二是查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今天的农村,与10年前相比进步确实很大,但各地的差距也很大。农村建设发展好的典型,大多是城市近郊区,真正的偏远乡村情况并不乐观,一平均好像都很好,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因此,要通过这次普查,切实把各地区农村社会组织状况、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查清楚,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的领域和程度弄明白,把各地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梳理清,为推动地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这些年,农村资源、资产状况发生很大变化,利用好农村的资源、资产,就要搞清楚其基本状况。比如,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很大,已成为推动农村发展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已经在部分地方进行了试点,但是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产权结构等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数据。要通过普查,把农村集体产权情况,包括有多少经营性资产、有多少公益性资产、有多少资源性资产等搞清楚,这样我们在推动改革、谋求发展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普查设计要把村资源型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区别开来,统计清楚。
再比如,农村人口变化很大,一些地方并村撤村较多,农村社会管理需求与过去有很大不同。现在行政村范围多大,自然村有多少,特别是西南、西北地区,行政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否有效覆盖到自然村等,都需要深入摸底。这些都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所必须掌握的基础信息。
三是查清农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准确反映农民生活新变化。今天的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流动性大,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差异更大。与10年前相比,收入和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些都只是通过常规统计得到的总体情况。要通过普查,把农民生活水平查清楚,把农村居民市民化的进程准确反映出来。农民奔小康,关键是看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是短板中的短板,全面小康最大制约是农村农民,农村农民中最大制约是贫困农民。要通过普查,把常规统计调查难以反映全面的贫困人口情况查清楚,看看究竟分布在哪里、到底有多贫困,以此来印证脱贫攻坚到底实现到了什么程度,让我们心中有数、应对有据。
总之,农业普查要围绕服务“三农”改革发展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无论是普查指标设计,还是数据开发应用,都要牢固树立这个意识,突出这个要求。
三、通力合作,确保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王保安同志提出的总体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事项,大家都表示赞成,我也同意。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直接服务于全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抓紧组建普查队伍,抓紧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及时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间良好的协作配合是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的关键。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普查物资和装备的支持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普查经费,为普查创造必要条件。农业、水利、国土、民政、测绘等部门要积极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与牵头部门做好相关调查资料和口径的衔接。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军队、武警等各相关部门都要组建本部门的农业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
三要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要求,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这次普查恰遇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同时又遇公车改革等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财政部门提早研究,积极安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普查日常工作、选聘普查员补贴和配备普查设备的需要。对经费不容易筹措的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督促工作。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要适当给予经费照顾。省级财政也要对财政困难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
四要抓好普查人员的聘用和培训。这是保证普查质量、进度的关键。抓好聘用和培训工作是“磨刀不误砍柴工”。要花力气来做好聘用和培训方案的设计。这次普查不仅技术含量高,需要普查人员具备业务知识,更关键是有责任心。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能不能达到要求,关键还是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普查人员,要聘用有责任心、有文化、坚持实事求是的普查人员,并把他们培训好。要花力气设计好考核和奖惩的机制,让普查人员一开始就觉得有动力、有约束。
五要强化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普查数据如果失真,会严重影响中央对“三农”形势的判断,甚至直接误导国家的决策。请同志们务必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处理、公布等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遵循调查规律,认真总结历次普查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严谨、精心地设计普查指标,规范技术标准。严格遵守普查制度,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调查对象权益,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排除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普查数据不含水分。
六要做好宣传动员。这是顺利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活动,讲清楚什么是农业普查、为什么要搞农业普查,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真正了解这次普查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地配合普查工作。要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重大,任务也很艰巨。希望大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