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ï¼?/STRONG> 首页 > 工作动æ€?/a> |
| 汕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收官 | |||
| 发布时间ï¼?018-07-27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
|
7æœ?7日上午,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对市级综合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会议听取了试点各普查工作组组长和丽东居委普查员的工作体会、工作经验、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听取了龙湖区统计局局长曾雪玲的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四经普筹备组组长罗舜煜出席会议并讲话ã€?/span> 会议指出,按照市级试点方案要求,顺利完成试点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仅四天时间,普查人员对丽东社区çš?个普查小区约422个单位和348个个体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共完成清查单位465个和个体æˆ?32个,清查率达116.2%;完成普查单ä½?98个和çº?0%的个体户抽样调查,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ã€?/span> 会议指出,本次试点时间紧,任务重,但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正式普查探索方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达到了“试方案、走流程、强队伍”的预期效果。这次试点证明,要搞好经济普查,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细致安排前期工作,切实提升普查队伍业务素质,以及广而有力的普查宣传和意义普及ã€?/span> 罗舜煜对试点地区市级试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通过试点熟悉普查流程,摸清普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积累了组织普查工作经验的做法非常有意义。并对下来普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紧跟上级工作步伐,抓紧做好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二要切实做好本市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和完善;三要抓紧谋划、系统推进各专业工作流程,认真做好面上普查区划分和绘图工作;四要精心做好两员选聘及培训工作;五要扎实做好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工作ã€?/span> 市、区县二级统计局和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普查人员,试点区(龙湖区)各镇(街道)普查业务骨干等70多人参加会议ã€?/span>
|
|
地址:汕头市跃进è·?8号市政府大楼6ã€?æ¥?nbsp; 电话ï¼?8971776 传真ï¼?8971776 邮政编码ï¼?15037 E-mail:gd05@gd.stats.cn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5 网站地图 汕头市统计局 © 版权所æœ? 粤ICPå¤?5066684å�?nbsp;粤公网安å¤?44051102000227å�?/a> |